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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根据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),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、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,企业投资项目,建设单位应编制节能报告,并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。

       近日,广州能源院凭借其在能源领域的深厚积累与卓越实力,受国内某新能源汽车行业领军企业的委托,对其位于长沙的分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节能评估工作。精心编制节能报告,顺利通过了长沙节能审查机关严格组织的专家评审会,获得了该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,为项目的顺利开工与如期投产铺设了坚实的基石。

       自去年11月项目启动以来,能源院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。项目团队多次派遣技术精英前往项目现场,进行详尽的实地勘查,并与企业技术团队就工艺优化、设备节能等关键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与探讨。通过全方位、多角度的审查,项目团队精准把握了项目的能效水平、用能现状及节能潜力,制定了切实有效的节能措施,确保项目从设计到实施全程贯穿高效节能理念。 

       此次节能评估工作的圆满完成,不仅彰显了能源院在节能评估领域的专业实力与卓越能力,更赢得了企业、评审专家及节能审查机关的高度认可与赞誉。接下来,能源院将继续秉持专业、严谨、高效的服务宗旨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与更加坚定的步伐,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、全面的节能评估与咨询服务,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,为推动我国能源行业的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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